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现对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机动巡逻大队在日常执勤执法中暂扣的94辆交通违法车辆进行公开处理(车辆信息附后)。请被暂扣车辆的车主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90日内凭车辆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到被暂扣车辆所属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逾期,将对被扣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暂扣交通违法车辆无人认领明细表.xlsx
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4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现对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机动巡逻大队在日常执勤执法中暂扣的94辆交通违法车辆进行公开处理(车辆信息附后)。请被暂扣车辆的车主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90日内凭车辆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到被暂扣车辆所属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逾期,将对被扣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暂扣交通违法车辆无人认领明细表.xlsx
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