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三届韶关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安排,3月14日上午,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韶关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沈步亮作动员讲话,就做好此次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岩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市公安局党委全体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沈步亮同志指出,巡视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市委决定在第七轮巡察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政治体检”,充分体现市委对市公安局党委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市公安局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巡察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全面贯彻党的巡视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突出政治定位、“关键少数”和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工作。要主动排查、系统梳理存在问题不足,如实反映问题,严守巡察纪律规定,正确对待、坚决支持巡察工作,为努力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新韶关作出积极贡献。
张岩同志代表市公安局党委衷心感谢市委对韶关公安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厚爱,市公安局党委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以严的纪律、扎实作风查找差距、改进工作。坚决支持全力配合市委巡察工作,服从巡察组统一安排,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和“六个不能”要求,旗帜鲜明接受巡察监督。坚决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按照“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类漏洞”思路,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韶关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