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是我国第11个“烈士纪念日”,韶关市公安局组织民警代表前往市烈士陵园参加了韶关市“9·30”烈士公祭活动暨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仪式,缅怀革命先烈丰功伟绩,追忆革命烈士光辉历程,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参加仪式民警在庄严肃穆的烈士纪念碑前,脱帽、肃立、默哀,向烈士纪念碑敬献鲜花,深切悼念和缅怀伟大先烈们的丰功伟绩。市公祭活动结束后,市公安局民警代表来到公安英烈墓前,献上鲜花,表达对公安先烈的缅怀和崇敬之情。
每一位英雄烈士,都是一座精神丰碑;每一次对英烈的致敬,都是一次精神传承。在参加公祭仪式后,民警们表示,要始终铭记革命先烈及公安英烈的丰功伟绩,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传承好党的优良传统,忠诚履职,为建设平安韶关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