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韶关市农业农村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1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1批次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对12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督检查,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2日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韶关市农业农村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1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1批次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对12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督检查,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