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韶法治办〔2024〕37号)要求,我局对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农业农村厅、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3”工作安排,以实施“百千万工程”为契机,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法治护航我市“三农”和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连续两年获得市政协提案办理优秀单位。获得市第二届“丹霞杯”网络安全攻防优秀防守单位称号。南雄市珠玑镇、仁化县董塘镇、始兴县顿岗镇、新丰县遥田镇、曲江区樟市镇等5个镇被评为2023年省级乡村治理示范镇,乐昌市梅花镇大富村等58个村被评为2023年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
二、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局党组会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双周讲坛”授课、领导干部上党课等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如,8月7日,局党组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9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法治建设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二)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机关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和重点学法普法内容,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普法宣传工作要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4月、6月分别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带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学习宣贯热潮。
(三)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研究部署了法律顾问聘用、纠纷诉讼、规范性文件编制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机关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将述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按时完成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报告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四)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我局41项行政审批事项均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共受理行政许可221宗,均按时高质办结。今年以来,局门户网站和公众号推送信息1062条,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6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经营主体55家,到年底预计达到161家。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行动,发挥驻村法律顾问作用,对不规范合同进行排查整治,营造透明化、法治化产权监管和交易环境。
(五)推进依法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和法制人才培训,提高执法、法制人员业务能力。开展全市农资打假等专项执法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农业部门共检查农业生产经营企业188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350人次,查处23宗,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件。行政执法监督专人3人,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4次,2023年共公示行政执法事项257条对行政执法实施全方位、全流程监督。
(六)健全权力制约制度机制建设。严格按规范性编制程序编制《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做好6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及目录报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法律顾问专题授课2场次,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共审核各类协议、合同共52份,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对《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贯彻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政策的工作方案》《韶关市深化强镇富村公司改革的实施方案》《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维护大一统市场交易秩序。“三重一大”事项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决策程序,作出决策前经过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
(七)开展农业农村普法宣传。制定印发《2024年韶关市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和重点学法普法内容,开展了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授课,今年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为100%。结合“3·15”、“12.4”、农民丰收节等重大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集体经济组织法、粮食安全保障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20余场次,派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持续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与登记信息备案工作,目前已有1129个行政村开展了示范户认定,认定率为94%。
(八)构建乡村自治体系。积极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今年共接到来信、来访、来电诉求件10件,均按要求进行回复或转属地处理。巩固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建设,2023年全市承包地确权纠纷总数74件。持续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对民众日常行为和参与公共事务的情况进行量化记录评定,根据分值给予相应激励和约束,使纷繁复杂的村民自治行为标准化、具象化,目前全市1084个村实行了乡村治理积分制。
三、存在问题及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扎实有序,取得了新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与目标要求仍有差距;二是农业农村法制工作机构弱化,农业农村法制队伍建设滞后;三是普法宣传教育成效不足,农村地区法治氛围和环境不够浓厚。2025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坚持落实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教育引导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工作。
(二)深化部门职能转变。根据中央、省和市的工作部署,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优化审批事项全流程网办服务效能,发挥其便民利企的服务作用。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措施,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继续做好农资打假执法等农产品执法、检打联动执法和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核查工作,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行为。持续加强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的应用,加快推进实现行政执法综合数据统一归集共享。继续做好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着力提升我市农业综合执法水平。继续做好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
(四)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全市全面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充分发挥韶关市乡村振兴促进会平台优势,引导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村民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等内容纳入积分制项目,鼓励村民自觉管护村内公共服务社会、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自植自管绿化等行为,推动形成村民既是乡村建设受益人,也是乡村建设维护人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协同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事项法律论证等制度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和建议提案办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依规稳妥办理信访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学法用法制度,编制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清单,积极组织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提升公职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集体经济组织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重点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