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韶关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https://www.sg.gov.cn/xxgknb.html)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本部门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热点,准确执行《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条,其中政策信息3条,通知公告信息59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7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他信息14条。二是韶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网站频道栏目发布信息270条,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319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共收到自然人申请件依申请公开9件,完成办理7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结转下年办理2件。其中:予以公开1宗,占14.29%;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宗,占57.14%;属于过程性信息2宗,占28.57%。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起,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精神,扎实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根据全市有关要求动态调整主动公开目录,聚焦公众关心关注信息,维护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有效性。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对于接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及时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韶关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频道,主要包括了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机构职能、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办事指南、其他等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履行韶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日常信息发布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负直接责任。二是严格执行韶关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所有对外公开资料均严格按照各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的程序进行公开。逐级开展审查和批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三是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做到每月排查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常态化监管工作列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也还存在部分问题和不足。
主要问题: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方式有待改进,解读形式主要以文字为主,信息的可读性易理解性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进一步开展多样式政策解读,加入图片、图表、视频等信息表现方式,增强信息的可读易理解性。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咨询或了解韶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可联系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919779)。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