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韶关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有关工作。经各县(市、区)监测、推荐,专家现场评审,征求市相关单位意见,网上公示,并报经市政府审批确认,本年度新认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5家,总数169家。
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布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共169家,名单附后)。原已挂牌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不在这次公布名单中的,自然丧失“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