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乡村振兴板后备企业库认定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51号),为做好我市农业企业认定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进入广东乡村振兴板后备企业库的农业企业应符合《2023年广东乡村振兴板后备企业库认定入库申报指南》(附件1)的条件。全年分两批入库,上半年下半年各组织一次。
二、申报流程
(一)农业企业申请,报当地县(区、市)级农业农村局
拟申报企业填写广东乡村振兴板后备企业入库申请表(附件5),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知识产权专利、食品经营许可、环保批准文件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公章),超过2页需加盖骑缝章。
(二)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初审
1.县(区、市)级农业农村局对企业申请材料审查后,填报本地区广东乡村振兴板申请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4),连同企业材料一并报市级农业农村局。
2.市级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填报本市广东乡村振兴板申请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工作联络员信息表,连同企业材料、县级推荐汇总表一并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省农业农村厅统一提交广东股权交易中心。
三、有关要求
(一)每个县(市、区)推荐企业原则不超过1家。
(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广东乡村振兴板是我省完善农业投融资渠道,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部门要牵头负责,把广东乡村振兴板建设工作作为金融支农的重要抓手,组织做好本地区企业申报入库工作。
(三)建立联络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广东乡村振兴板对接工作。
(四)材料报送时间。各县(市、区)申报材料(包括:推荐函并附汇总表,联络员信息表,企业入库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23年2月2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财务与审计科(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良村公路6号104室),同时所有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wysjk@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乡村振兴板后备企业库认定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2.关于印发《广东乡村振兴板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979号).pdf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敏,8897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