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十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督察〔2022〕58号)文要求,韶关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现将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职责履行情况:
(一)强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加强指导服务。2025年共组织召开3次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培训会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和大型养殖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二是加强常态化排查。2025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共开展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检查2383场次,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调度工作。截至2025年12月,全市在养1900余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建立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
(二)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健康发展。2025年组织开展了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骨干基地创建工作。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联合华南农业大学教授指导帮扶浈江区、始兴县、乳源瑶族自治县、乐昌市等地稻虾、稻鳖等综合种养主体,提高养殖技术。加强投入品监管,实施精细化、集约化、减量化,严格执行养殖常规药物的休药期制度,2025年共检查52家养殖主体,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问题。
(三)持续抓好种植业绿色发展。一是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深入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2025年全市累计完成粪肥还田面积8.7万亩。化肥使用量连续多年持续减量,已实现连续13年化肥施用量逐年减少。二是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及时发布农作物病虫情报信息,指导种植农户精准科学施肥施药、合理轮换用药,提高病虫防治效果。开展了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百千万工程”技术指导行动,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高质高效绿色安全,实现连续10年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
(四)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是扎实推进治理工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2025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办理,截至2025年11月,新增完成997条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市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11016个自然村已全部完成处理设施建设。二是推进建成项目改造提升。制定印发了《韶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作方案》,按照巩固提升类、模式优化类,分类制定提升改造台账,将2296条自然村纳入2026年提升改造项目清单。
(五)全面落实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措施。开展耕地分类管理工作,联合生态环境局印发了2025年度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全面落实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措施,完成工作任务。
二、2026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和改造提升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完善田间贮存池、输送管网等,推广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技术模式。针对中小养户粪污分散收集难的问题,推行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利用模式,支持整县推进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建设,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继续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开展示范推广,加快构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积极引进有实力、有规模的水产养殖、加工和流通企业,助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推进种植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安排部署,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种植业绿色发展工作落实。
(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对前期已建成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改造提升,优化已建成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护,因地制宜采取资源化利用、调整微动力设施、纳厂统一处理等方式提高建成项目治理效能和持续运维能力。
(五)持续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常态化开展耕地分类管理工作,合理投入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全面落实严格管控,扎实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