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韶关市农业农村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6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52批次养殖环节水产品的进行了例行监测,对7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14批次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4日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韶关市农业农村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6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52批次养殖环节水产品的进行了例行监测,对7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14批次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