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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民政局助力社会组织规范前行 | 常用政策法规宣传(第23期)

时间:2025-12-11 10:06:35 来源:韶关市民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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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引导韶关市社会组织牢记初心使命,进一步推进韶关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韶关市民政局开展常用政策法规宣传24期,助力社会组织规范前行。敬请各社会组织关注学习,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登记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当社会组织发生违法行为时,登记管理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主要有以下几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经营额或违法所得;(4)限期停止活动;(5)撇销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在实施以上行政处罚时,可以责令改正、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社会团体实施行政处罚?

  答: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社会团体存在以下几种违法行为时,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实施行政处罚:

  (1)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

  (2)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

  (3)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

  (4)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5)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6)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7)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8)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9)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10)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11)社会团体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

  社会团体会费管理有何规定?

  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额度应当明确,不得具有浮动性。社会团体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应当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2/3以上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出席,并经出席会员或者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除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以外,不得采取任何其他形式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社会团体应当自通过会费标准决议之日起30日内,将决议向全体会员公开。社会团体会费应当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该社会团体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社会团体应当每年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并在社会团体年报时填报会费收支情况。社会团体收取会费,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除会费以外,其他收入不得使用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何规定?

  社会团体收取了会费,就应当为会员提供相应的服务,严禁只收费不服务。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或经国务院职业资格审批机构批准,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审批规定,社会团体依法组织实施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以及实施鉴证类资格认定收取的相关费用,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要严格落实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为委托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社会团体不得从事下列违法收费行为: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利用政府名义或政府委托事项为由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强制会员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出国考察等;强制会员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费用(会费除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

  社会团体如何规范发展会员?

  答:社会团体要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不得依托政府部门、利用团体的垄断优势强制入会和阻碍退会。社会团体凡有违法强制入会和阻碍退会的,企业和社会各界均可向同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举报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格怎么获得?

  自2019年7月6日起,实行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格负面清单管理,除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者外,社会组织无需申报自然获得相应资格,民政部门不再进行审核审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