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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救助管理站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6-02-02 16:57:36 来源:韶关市民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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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救助管理站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80000元/年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年

  4、服务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38号

  5、报价人应对同一个项目的全部内容投标,不允许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服务期限

1

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家

80000/年

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两年,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注:响应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管理费、培训、交通安排等过程中涉及的不可预见费用。

  三、采购货物质量要求

  (一)货物总体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所有食品要满足溯源要求。供应货物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相关规定要求,并按以下标准检测验收(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2763-2016);

  (2)《食品真菌毒素》(GB2276-2011);

  (3)《食品中污染物》含重金属(GB2762-2012);

  (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

  2、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根据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食材日期和保质期、储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代码等。

  3、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损、可视内容无腐烂、霉变或变形、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4、货物应当具备其应具备的使用功能,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5、有保质期的商品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6、投标的食品材料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食品运输、质量检验等并提供合格的检测结果给业主备案,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定期检测报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二)采购货物详细品类(★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叶菜类、配菜类、瓜果类、菌类及其它、调料品、副食类、干货及其它、鲜肉类、家禽类、蛋类、水产类、冷冻肉类。

  四、配送要求

  1、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每日上午9:00前将配送物资送达指定地点。

  2、食品材料具体需求量原则上以实际供货前一天的通知为准,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满足2小时到货要求,保证供应。

  3、响应供应商需要提供配送方案、应急方案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配送方案要完整可行,包括但不限于配送内容、配送流程、服务热线、人员配置、配送线路、配送服务相关制度等。应急方案要完整可行,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处置预案措施工作方案;食品质量等突发事情的处理方案;应急响应时间、人员安排。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要完整可行,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流程、退换货便利性说明及响应时间承诺。

  4、响应供应商需具有或超过配送保障能力的冷藏库,有固定的配送加工场所。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下浮率”的方式,所报的下浮率应当适用于本项目所有货物。响应供应商若成交,其所报的下浮率将作为结算依据, 成交下浮率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2、本项目所有货物统一报一个下浮率,有效报价区间为:投标下浮率≥0%。投标下浮率必须是唯一固定的整数(如1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5~10%),最终结算价=基准价×(1-下浮率)×实际供货数量。例如:供应商下浮率为10%,则最终结算价=基准价×(1-10%)×实际供货数量。

  六、联系方式

  1、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2月9日17时。

  2、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38号。

  3、送达方式:邮寄或当面送达,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4、报价文件封装要求:只需要提供1分报价函正本(完整填写企业信息)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密封装入文件袋。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国冰,18998654126。



            韶关市救助管理站

           2026年2月2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