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办法》(粤民规字〔2025〕5号)要求,其中部分条款涉及认定条件须由各地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为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认定工作,切实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准确性和公信力,我局将对由各地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的部分条款进行细化。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信函投递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57号韶关市民政局(104室收),电子邮箱:sgsmzjzk@163.com。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附件:韶关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w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