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全市社会组织2024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为“年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报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在韶关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均应填报2024年度工作报告。
二、年报时间
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三、年报方式
年报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年度工作报告填写,允许退回更正一次,且最后更正提交的日期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含当天)完成。
四、年报内容
(一)工作报告。按照规定表格填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等情况;其他情况。
(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各社会组织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其中: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需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异地商会、社会服务机构,应当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基金会所报的2024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等。拟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基金会)还应当报送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五、年报程序
(一)前置审查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均应当先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根据有关要求,市本级异地商会应当先由韶关市工商业联合会审查盖章,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市工商业联合会审查盖章的年度工作报告,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二)网上填报
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gdsmz2.gdnpo.gov.cn/home/index/mlogin?k=gdsg),点击右上角“登录”,输入登录账号(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密码,登录成功后,再点击左侧菜单的“2024年度工作报告”入口,按要求和系统提示进行填写。
(三)上传附件
社会组织须下载打印承诺书页面,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需下载打印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页面,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系统。年度报告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信息公开
1.通过“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系统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将自动分批次在韶关市人民政府网(市民政局子页面)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在完成年度工作报告后,需于2025年9月31日前自行主动在“慈善中国”平台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全文。
3.年度工作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社会组织通过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按照法规政策规定应当履行的义务,且与社会组织信用监管直接挂钩,社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务必按照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二)强化责任。社会组织应当对年度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因此,社会组织须下载打印承诺书页面,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同时,社会组织要指派专人负责年报工作。
(三)加强监管。市民政局通过社会组织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对于年报中发现问题的,将反馈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并责令社会组织及时整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七、其他
(一)技术咨询电话:020-83341308 020-87554998
(二)我局委托第三方开展年报填报指导相关工作。
业务咨询:巫小姐 15113415121
财务咨询:张小姐 15089858056
韶关市民政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