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摄影及扩印行业协会、韶关市建筑工程经济学会:
因你单位存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的情形,被我局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家、省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的工作要求,本单位需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你单位。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韶关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韶关市民政局领取《韶关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韶关市民政局
2024年9月4日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57号
联系部门:韶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电话:0751-8738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