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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民政局2024年视频监控系统及会议室音频设备更新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时间:2024-05-24 11:23:18 来源:韶关市民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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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

  韶关市民政局2024年视频监控系统及会议室音频设备更新项目。

  二、采购具体要求

  1.视频监控部分:韶关市民政局视频监控系统更换。更新替换全覆盖大院及主楼内部的视频监控(32路监控),设备包含并不仅限于摄像机(有夜视、全彩功能,清晰度不低于2K)、监控硬盘(满足视频监控存放2个月的需求)、硬盘录像机、监视器、交换机、标准网络机柜等一整套,其余光纤线及各种辅材以实际使用需求为准。要求拆除旧的监控系统(含线路),重新部署新的监控系统,满足局机关安保需求。

  2.会议室音频设备部分:对韶关市民政局副楼2楼会议室(面积约120方)进行音频设备安装。设备包含并不仅限于调音台、有线会议话筒(8个)、专业功放、音箱(4个)、反馈抑制器等,满足会议需求。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8万元。

  三、资质及服务要求

  1.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个人报价,报价人必须为中小企业(含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

  3.报价人有承接类似项目的经验。

  4.视频监控体系更新项目需要提供安防人员资质。

  5.报价人在提供报价资料时,应详细注明所提供的每一件货物的详细规格、品牌、配置等信息,并按配置标准报价。如有赠送的货品或服务请单独列出。报价总价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辅材、税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开展过程中如需临时增加少量零配件,增加的金额不超过1000元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报价人(或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对所接触到的单位基本情况、项目中获取的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不泄漏与本单位有关的所有信息。若出现因成交供应商导致的信息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项目完成时间:在合同签订起一个月内完成本项目。

  8.验收方式: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共同验收,最终经采购单位认可,双方签名盖章为准。

  9.结算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交合同、发票等资料,采购单位向当地财政部门申报支付合同总额70%的预付款;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交合同、发票、验收单等资料,采购单位向当地财政部门申报支付合同总额30%的尾款。

  10.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需做好各项售后服务工作,采购项目提供例行免费培训(包括安装、调试、使用和一般维修、维护等),所交验货物主要零配件的免费保修期不低于1-2年,并负责终身维护,维修时间在采购人发出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

  四、报名截止时间

  本项目现开展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需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在2024年5月30日下午5:30前,将密封后的报价单等资料(包括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小企业承诺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以及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邮寄到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57号韶关市民政局508。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价人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并满足所有采购需求。

  2.成交原则:采购单位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服务等有关情况综合考虑,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该项目报价单位少于3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

  3.结果公示:报名登记结束后,我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收到的资料进行评审,经审批后最终确定中选供应商,采购结果将在韶关市民政局网页公告。

  4.违约与处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将按不良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可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按规定处理。

  (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采购合同的。

  (3)具有其它违反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联系人:许志伟    联系电话:0751-8738920)


                                                                      韶关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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