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丹霞画院因存在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报送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于2024年5月14日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该组织已按规定完成整改要求,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移出活动异常名录。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将其移出活动异常名录。
韶关市民政局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