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社会组织:
我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抽查审计工作,经审计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法人内部治理不规范;
(二)未按规定进行换届及备案;
(三)内部制度建设不完善;
(四)会计基础工作欠规范。
现责令有关社会组织(见附件)针对存在问题通过理事会或者会员大会形式予以通报并对照整改,将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报告(需附上整改佐证材料)于2026年3月31日前,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纸质版或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sgmjzz@126.com),同时报送至各自的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
社会组织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我局将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韶关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宝玲,8738978,sgmjz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