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院前急救协会:
申请业务范围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业务范围由“宣传贯彻党的工作方针,开展调查研究,向政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协助卫计局有关部门制订行业管理规范;开展急救学术交流合作;评选、表彰和奖励优秀急救员和优秀研究成果、著作及论文;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医疗急救科学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变更为“贯彻落实急救政策,协助卫健部门完善基层急救体系;维护行业权益,开展调研与行业标准制定;提供专家技术支撑;加强国内学术交流合作;开展专业队伍及社会公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完成卫健部门交办事项。”
此复。
韶关市民政局
202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