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
申请住所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住所由“韶关市中山路四号市政协附楼10楼”变更为“广东省乐昌市大郎乐昌共建园附属楼4楼401”。
此复。
韶关市民政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