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法官协会:
申请住所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住所由“韶关市复兴路5号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变更为“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92号(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复。
韶关市民政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