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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同意住所由原来的“广东省浈江区五里亭良村公路2号碧桂园凤凰山25街一层12,13号商铺”变更为“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韶关碧桂园凤凰商业广场208”。
此复。
韶关市民政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