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中科新基建产融研究院:
申请注销韶关市中科新基建产融研究院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准予注销韶关市中科新基建产融研究院,收缴民非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此复。
韶关市民政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