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大笨象公益发展中心:
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同意名称由原来的“韶关市大笨象公益发展中心”变更为“韶关市大笨象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此复。
韶关市民政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