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会:
申请业务范围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业务范围由“(一)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沟通合作和政产学研的结合;(二)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 (三)通过整合利用政府、社会和企业的资源,搭建政府与会员、会员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四)在落实政策、信息交流、推动合作、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发挥沟通、咨询、中介、服务的作用。”变更为“1.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沟通合作和政产学研结合; 2.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3.通过整合资源,搭建桥梁; 4.在落实政策、信息交流、推动合作等方面发挥作用; 5.经依法批准开展培训服务,提供技术合同登记、科技成果评价等服务; 6.承接政府委托的有关事务,科学技术奖项等”。
此复。
韶关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