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韶华职业培训学校:
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同意以下变更申请:
1.住所变更,由原来的“韶关市浈江区东河桥头原供销学校综合楼三楼”变更为“韶关市浈江区东河桥头十二横巷10号二楼”。
2.业务范围变更,由原来的“初、中级短期培训(非学历教育):育婴员、妇婴护理(专项能力)、美容师”变更为“初、中级短期培训(非学历教育):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母婴生活照护(专项能力)、电子商务师(四级)、网商运营(专项能力)”
此复。
韶关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