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3”工作安排,坚持守正创新,压实各级责任,持续优化全市科技创新法治环境,为韶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市科技局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学细悟、笃信笃行。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准确把握“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核心要义,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的强大动力和务实举措,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科技系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奋力开创韶关科技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
局党组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引领科技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一是抓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科技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进行专题学习和深入研讨,全年组织相关学习11次,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科技政策制定、项目管理、成果转化等法治实践的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健全学法用法机制。依托“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网络学院”“韶关发布”“韶关普法”等平台,采取线上与线下、自主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将学法用法情况和考试成绩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全体在编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和保密知识考试,参考率与合格率均达到100%,有效提升了机关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拓展法治宣传覆盖面。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韶关科技”微信公众号等宣传主阵地作用,及时推送解读科技政策法规。结合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各级科普教育基地、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社会力量,深入校园、社区、园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与科学普及活动。全年累计开展各类活动近50场,覆盖群众约5000人次,发放科普法治宣传资料3000余份,有效提升了科技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众参与度。
(三)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立了市科技局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等原文原著列为党员干部必读和选读内容,通过系统化的理论学习,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修养和纪律规矩意识。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全年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领导班子读书班4次、专题党课4次。机关党委统筹举办主题党日活动2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2次、警示教育活动2次,选派年轻干部参加党校培训10人次。局机关党委各支部将党的作风建设相关内容深度融入“三会一课”制度并严格落实,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见实效,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二、压实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韶关市实施细则清单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科技工作全局统筹谋划,与科技创新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带头尊法学法。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积极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相关实施方案精神,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三是推动责任落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部署全局法治建设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法治建设各项要求在全市科技系统得到有效贯彻,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各司其职的法治工作格局。
三、聚焦重点任务,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韶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和合法性审核前置程序,确保制定过程与文件内容合法合规。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保持100%。建立并实施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改革发展需要,及时对现行科技政策文件进行清理、修订或废止,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激发市场创新活力。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梳理与市场公平竞争相关的科技领域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坚决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为各类创新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科技创新营商环境。
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完善科技领域网上服务窗口,全面实行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清单化管理。按照“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要求,完成事项系统录入,细化完善办事指南,明确受理条件、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推动更多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二是规范科技项目管理。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优化项目申报、评审、立项、验收等关键环节。实行项目评审第三方评估机制,委托具备资质的省级评审机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机关纪委对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执行拟立项项目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项目立项后,明确管理职责,加强过程跟踪、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管理,确保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强化科研平台绩效管理。启动并推进所属研究院等科研平台的绩效评估工作,建立以创新质量、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引导科研平台聚焦韶关发展需求,提升创新资源集聚能力和服务产业发展的水平,督促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创新资源。同时,加强省、市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特别是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的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目标达成和成果产出。
(三)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增强法治教育实效。
一是打造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积极响应省科技厅部署,参与广东科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充分整合利用本地科研机构、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其中国家级4家、省级47家、市级119家)资源优势,嵌入法治元素,设置法治宣传展台、橱窗、电子显示屏等设施,生动展示科技法律法规和法治文化,打造具有韶关特色的科技普法实体平台。二是丰富普法活动载体。在“4·26”知识产权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普法节点,组织开展专题法治讲座、现场咨询、互动体验等集中普法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学者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核心法律,面对面解答公众疑问,提升普法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构建公益普法网络。组织开展广东科技普法公益驿站创建活动,遴选一批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作为驿站载体,配备普法资料,指导其常态化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专题讲座和免费咨询等服务,面向科研人员、青少年及社会公众传播法律知识,促进法治精神与科学精神深度融合。
(四)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打造透明阳光政府。
一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严格落实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局门户网站和“韶关科技”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维、内容更新、栏目优化和安全防护,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6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4条。二是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项目管理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年公开政府信息69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完善局门户网站“咨询投诉”“征集调查”“信件反馈”等互动功能,认真做好社会公众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及时处理韶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的科技类咨询和建议,全年共处理11条,均做到按时响应、规范答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一)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的形式创新不足,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和吸引力有待加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载体和方式有待丰富,全员参与、共建共享的法治氛围不够浓厚。
(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局内专职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力量相对薄弱,具备系统法律专业背景和实务经验的人才较为缺乏。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等方面,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科技执法队伍的建设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有待提升。部分科室在日常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解读、政务活动信息等方面的公开意识仍需强化,存在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的现象。政务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管理的常态化机制和制度保障需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
(四)法治与业务融合度有待深化。法治建设与科技创新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找得不够精准,将法治要求嵌入科研项目管理、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业务全流程的机制尚不完善。在服务基层、企业和科研人员过程中,主动提供法律指引、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有待增强。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化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结合科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以及科技创新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活动契机,创新“智慧普法”模式,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营造崇尚法治、支持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继续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在科技系统的实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探索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等工作,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工作,强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细化行政裁量权基准,不断提升科技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四)着力加强法治能力建设。加大对法治工作干部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通过业务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提升其专业能力和水平。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系统性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培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科技法治队伍。
(五)强化公开透明与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发布。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强化内部权力制约,完善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