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 通知公告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公告

时间:2026-01-26 14:13:2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根据《韶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韶财〔2023〕39 号)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对部分报废的国有资产进行公开处置。为确保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邀请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格(或废旧物资回收资格)的企业参加竞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情况

  主要为办公设备、家具等已报废的资产共123项(附件1)。

  二、公告时间

  2026年1月26日-2026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三、处置方式

  面向社会整体打包,公开竞价,最高价成交。要求竞价人对全部报废资产整体打包报价,不接受对部分报废资产选择性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一)竞价单位经办人于2026年2月2日下午3时携带本公告的材料到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32号大堂集合,统一安排现场查看实物,逾期不再受理。

  (二)竞价单位现场查看后,于2026年2月3日24时前将加盖公章的《竞标报价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sg8760028@163.com,逾期收到的《竞标报价书》视为无效。

  四、竞价人需携带资料

  (一)竞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需提供竞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处置工作

  (一)我局接收《竞标报价书》后开展比价,并于2026年2月6日前电话通知竞得者。竞得者须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并出具报废证明。若竞得者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次高者递补成为竞得者,以此类推。

  (二)竞得者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废资产全部搬离我局,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

  联系人:邓培淼;联系电话:0751-8760028

  

  附件1.国有资产处置明细表.xlsx

  附件2.竞标报价书.doc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26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