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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09-19 09:58:3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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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高新区、华南装备园,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 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韶关市市级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 项目工作规程(试行)》(韶科〔2024〕13 号),现组织开展 2025 年度韶关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 台(http://xm.gdstc.gd.gov.cn/sg)自行申报,经审核、评审等 程序后择优立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 属于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详见附件 1)。

  (二)项目申报单位为依法在韶关市境内注册、财务及企业 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已纳入韶关市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库)并具备相应的科研开发能力和基 础,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业、事业、民办 非企业单位。信用良好,且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发生重大 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劳动违法及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或已完成整改)。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进行多头申 报和重复申报。

  (四)申报单位(高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除外)本次新 申请项目和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总和不得超过 3 项。 (五)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并承诺自筹资金到位, 新增项目经费要求不低于 10 万元。

  (六)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按照申报书填报内容生成合同 书,签订合同时原则上不可修改调整。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高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外)有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3 项以上(含 3 项)未完成结题的,不得申报。

  2.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在研项目逾期超过一年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3.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市级财 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不得申报。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一经发现,除取消该项目负责人及申报单位本年度所有科技计划 项目申报资格外,还将纳入科研信用记录;

  5.项目未经韶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或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 获得科技计划立项的。

  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 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 各项目申报单位须登陆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 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及单位信息更新;新注册单位按属地管理原 则,由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指导注册单位申报并审核注册单位信 息。

  (二)申报 单位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单位科研管理员账 号)和密码,同时获得本单位项目申报账号开设权限;由管理员 账号为项目申报人开设申报账号和密码,项目申报人填写个人信 息后,按申报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 10 月 15 日 17:00 时。

  (三)审核推荐 韶关高新区、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 门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 推荐,截止时间为 10 月 21 日 17:00 时。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 10 月 27 日 17:00 时。

  (四)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于 10 月 29 日 17:00 时前报送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受理汇总。 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于 10 月 31 日 17:00 时前将项目申报单位 提交的申报材料纸质件、推荐函纸质件以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报 送市科技局各主管科室,市科技局各主管科室原则上不受理承担 单位单独报送材料。

  (五)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 各业务科室对申报单位及项目 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委托第 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立项并 下达立项通知。

  四、项目申报材料

  (一)《韶关市 2025 年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需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并提交后,当系统显 示同意受理纸质材料后,可下载并打印。

  (二)附件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当年注册成立的只需提 供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简介、学历、资格证书等相关 证明; 4.项目组所有成员雇佣或聘用证明; 5.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可从系统下载模板);

  6. 申 报 单 位 信 用 报 告 ( 信 用 中 国 网 址 :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市信用办联系人:肖锋树, 8155233); 7.与项目申报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上述材料如非原件,申报单位需在复印件(副本)上 加盖骑缝公章,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逐页盖章。纸质材料请按以 上顺序用 A4 纸打(复)印并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共 5 份),请 在书脊注明申报年度、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

  五、申报专题:

  (一)专题一:企业自主创新。由企业自主完成的科研攻关 项目,由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受理。 (二)专题二:产学研合作。由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 所开展的科研攻关项目;或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民办非企 业单位牵头开展的科研攻关项目,由市科技局产学研结合科受 理。

  六、联系方式

  (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1.韶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陈雪洁,0751-8175979

  2.浈江区科技局:何盛安,0751-8313828

  3.武江区科技局:曾晓榕,0751-8638228

  4.曲江区科技局:胡杰,0751-6667218

  5.乐昌市科技局:彭春华,0751-5572905

  6.南雄市科技局:李翠辉,0751-3820205

  7.仁化县科技局,李杰英,0751-6800806

  8.始兴县科技局:邓文芳,0751-3322209

  9.翁源县科技局:蓝玲敏,0751-2872432

  10.新丰县科技局:胡小保,0751-2287502

  11.乳源瑶族自治县科技局,李欢,0751-5386526

  (二)韶关市科技局

  1.高新技术科:龙冉冉,8775671,邮箱:8775671@163.com

  2.产学研结合科:陈晓丹,8778329,邮箱:sgkjjzsb@126.com

  (三)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咨询:邓韶泉, 0751-8760028

  附件:1.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清单

  2.2025 年韶关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县(市、 区)推荐函及汇总表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17日

附件1: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清单.docx

附件2:韶关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县(市、区)推荐函及汇总表.xlsx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