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加快推动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我局决定组织开展韶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第二批)遴选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面向我市精细化工、矿山机械、汽车零部件、环保建材、食品饮料等5个细分行业,征集遴选有意愿、有能力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在设计、制造、销售、服务、管理、安全等各环节实现数字化改造的牵引单位。本批牵引单位统一按“产业链模式”进行遴选,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主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主体为具有较深行业制造知识和服务经验、较强行业资源整合能力的细分行业平台型企业,包括从制造业企业衍生的工业服务平台或深耕制造业的第三方产业链平台等,具备制造业企业诊断咨询及数字化解决方案输出能力,能够联合数字化集成服务企业和产业生态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工程实施和服务。韶关市外申报主体需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
(三)申报主体已有所申报的细分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服务成功案例,申报主体和合作伙伴的“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能够覆盖“研、产、供、销、服”等关键环节。
(四)每个申报主体可申报作为不超过3个细分行业的数字化牵引单位。
(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为所申报的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成功案例较多或已入选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企业。
二、责任与权利
(一)本批入选的数字化牵引单位将与我市第一批数字化牵引单位共同推进相关工作任务。数字化牵引单位应与中小企业签订改造合同,做好改造整体规划,开展改造全过程管理,统筹推进改造项目实施。改造完成后,所服务的企业数字化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的最新版本《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
(二)数字化牵引单位应联合1类实施数字化集成服务的企业(行业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商等具备数字化供给能力的企业,电信运营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具备共性底座能力的企业)和N家产业生态企业(专业软硬件企业、产业链生态企业等)组建“1+1+N”的产业联合生态体,共同为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改造。“1+1+N”产业生态联合体实行动态进出机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履行备案手续后进行动态变更。
(三)数字化牵引单位须签订承诺书,应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配的具体目标任务,包括改造中小企业数量(家)、项目验收合格率(不得低于90%)、服务中小企业满意度(不得低于85%)等。
(四)数字化牵引单位须承诺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转型城市试点期内派出专家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的细分行业深调研、数字化改造前后诊断评估、试点工作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数字化牵引单位及其合作伙伴提供的每款产品和服务需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完成产品征集遴选入库审核程序后方可进入产品清单。数字化牵引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动态持续完善产品清单,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自主选用。
(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通过统一对外公布名单、组织开展供需对接会等方式对入选的数字化牵引单位作重点推介。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按所选择细分行业形成申报书,如选择多个细分行业,须每个细分行业分别对应一套申报书,申报书须包含以下材料:
(一)数字化牵引单位申报表;
(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税收完税证明、本单位2025年2月社保参保证明、本地服务团队证明(非韶关市内注册企业根据实际提供,如有,请提供加盖本市人社局公章的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或本市长期办公场所证明或本市实施的项目合同等);
(四)合作伙伴清单以及各合作伙伴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报单位与合作伙伴签订的合作证明;
(六)申报单位及合作伙伴的产品清单及对应产品的知识产权证明、国家信创产品证明;
(七)申报单位及合作伙伴项目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关键页、验收报告、发票、应用系统截图等);
(八)申报单位及合作伙伴从“信用中国”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www.creditchina.gov.cn);
(九)承诺函;
(十)其他证明材料,如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
四、遴选流程
(一)组织申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本申报通知后,意向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汇编成册(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加盖骑缝章,一式五份,连同电子档文件于2025年4月10日17:00前(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联系人:高燕;联系电话:0751-8884332;电子邮箱:sg8884332@126.com;邮寄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大楼6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形式审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和真实性审查。
(三)项目评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形成拟认定第二批数字化牵引单位名单。
(四)公示发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拟认定第二批数字化牵引单位名单在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式发布第二批入选数字化牵引单位名单。
五、其他事项
本次数字化牵引单位遴选申报工作由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附件:韶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第二批)申报书(模板).docx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