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发改环资〔2021〕1524号),我局与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4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愿申请、县(市、区)初审推荐、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验收和局党组会议审议,现有广东金志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详见附件)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7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韶关市2024年第一批、第二批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拟通过验收名单.xlsx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0日
(联系人:曾茂文、柯峰,联系电话:8880020、888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