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产业有序转移资金(标准厂房建设奖励和融资奖励)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4〕24号)及市政府批示,现将韶关市2024年省级产业有序转移资金(标准厂房建设奖励)项目计划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1),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有关文件规定,尽早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资金拨付的相关凭证请于2025年2月底前报送我局。
二、要切实加大资金项目事后监管,指导督促资金项目单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定和会计核算办法,实行专账核算、专账管理。
三、要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和任务清单(附件2、附件3),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韶关市2024年省级产业有序转移资金(标准厂房建设奖励)项目计划.xls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5日
(联系人:李萌,电话:888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