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4〕8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广泛宣传政策,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应知尽知。要指导企业根据国家要求对号入座,应享尽享。
对符合要求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请于10月10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并于10月11日前将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版)提交省集成电路行业协会(蒋振韬,13642313065);同时会同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对辖区内申报企业材料开展初核,并于10月11日前将企业申报电子版(企业申报系统导出生成,加盖企业公章的电子版)、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电子版)和初核意见(加盖公章)通过粤政易报送市工信局(电子制造与数字产业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zip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雄、邓刚,889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