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23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韶关市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工信局初审,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核、现场审核,局党组会议研究等程序,拟将韶关海创23万吨/年一般固体废物(污染土、无机污泥、市政污泥)水泥窑协同处置综合利用项目等5个项目纳入韶关市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库(详见附件)。现将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30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韶关市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汇总表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4日
(联系方式:袁玲,刘学轶,联系电话:8880020,8881221)
附件
韶关市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