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71号),现组织开展我市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条件
(一)韶关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申请认定企业为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复核企业为2023年认定或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免予申请)。
二、认定(复核)标准要求
认定(复核)企业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三、认定(复核)程序
(一)依据自愿原则,企业提交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纸质申请书一份,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二)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其中,认定企业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复核企业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复核”。
(三)市工信局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对企业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并加具意见报省工信厅。
(四)省工信厅对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推荐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公示,连同广州、佛山和东莞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示无异议的,发布认定和复核通过企业名单。
四、进度安排
(一)认定(复核)分线上和线下申报,企业在培育平台线上填报和提交佐证材料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前(10月20日24:00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模块将关闭), 纸质材料的提交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前。
(二)请于2026年9月2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及汇总表报我局。
五、注意事项
(一)纸质申请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打印并签字盖章,按佐证材料清单要求上传。企业应如实、准确填报申请表,对申请表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确保线上填报材料与纸质申请材料一致。
(二)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审核结果。
(三)我局将加大实地核查力度,并做好记录,数量少于 100家(含)核查比例不低于10%,数量大于100家核查比例不低于5%,重点审查不良中介参与情况、研发人员与研发投入的真实性等;省工信厅也将加大实地核查力度。
(四)如发现企业与不良中介深度捆绑、出现数据造假等情形,将依据有关规定,直接取消认定或复核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71号)
2.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4日
(联系人:韩学光、叶剑锋,联系电话:8892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