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武江区工信局、乐昌市工信局、南雄市工信局、新丰县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4〕5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加强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6〕18号)、《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调整韶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韶工信〔2026〕4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数字化改造项目计划(第四批)下达给你们,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另行下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资金监管力度。请你们指导督促项目单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定和会计核算办法,实行专账核算、专账管理。
二、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请你们认真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2),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项目实施效果。
附件:1.韶关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数字化改造项目计划(第四批)
2.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16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燕,88843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