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根据《韶关高新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韶新管〔2022〕131号)(以下简称“方案”),2025年7月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韶关高新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本年度选取了自然资源和建设局、高新区财政局开展重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选取了科技创新局的“高新区科技创新奖励扶持资金”、产业促进局的“高新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及“甘棠化工园管理经费”、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储备工作经费”共4个项目开展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方案工作部署,现将各单位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综合绩效评价得分及评价等级如下:
(一)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开展重点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得分93.49分,评价级别为“优”。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部门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设置的指标未能反映项目服务内容;
(2)预算编制缺乏测算依据,年度预算890.32万元,实际执行621.27万元,执行率69.78%,不利于专项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
(3)项目管理不规范,未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或监督管理机制。
(二)高新区财政局开展重点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得分96.45分,评价级别为“优”。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部门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存在指标设置重叠情况,导致部分指标设置缺失;
(2)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年度预算726.56万元,实际执行501.02万元,执行率68.96%,不利于专项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科技创新局的“高新区科技创新奖励扶持资金”项目评价得分98.47分,评价级别为“优”。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未根据政策的修订申请变更,导致指标值与业绩水平偏离程度较大,未能起到目标设定的激励作用。如:该项目发放了科技统计人员奖励,但由于未及时更新绩效指标,导致项目的实施与设定的绩效指标不匹配。
(四)产业促进局的“高新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评价得分为97.49分,评价级别为“优”。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不完整,部分实施内容为设置绩效目标。
(五)产业促进局的“甘棠化工园管理经费”项目评价得分为94.82分,评价级别为“优”。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不完整、不合理,部分实施内容未设置目标,且指标设置存在重叠情况;
(2)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
(六)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储备工作经费”项目评价得分87.03分,评级等级为“良”。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的质量指标、时效指标设置不够准确,如:将土地测绘完成率指标设置为质量指标,不能反映项目质量情况;将财政资金使用及时性设置为时效指标,不能反映项目完成时效要求;
(2)韶关市高新区2024年土地收储任务实际收储量与任务量相比,完成率较低。
具体绩效评价扣分点详见附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针对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中反应的问题,查找和分析原因,落实整改工作,提高预算绩效主体责任意识,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形成对项目从实施计划、资金支付进度到实施情况、实施效益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
我局将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本年度预算调整及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4年自然资源和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pdf
2.2024年高新区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pdf
3.2024年财政支出重点项目“高新区科技创新奖励扶持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pdf
4.2024年财政支出重点项目“高新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pdf
5.2024年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甘棠化工园管理经费”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pdf
6.2024年财政支出重点项目“土地储备工作经费”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pdf
韶关高新区财政局监督与绩效管理科
2025年12月22日
(联系人:监督与绩效管理科张勇;联系电话:82803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