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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40200202501200101号)失效的公告

时间:2025-07-31 15:56:3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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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臻越高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向我委申请核发了增碳剂破碎、筛分生产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40200202501200101号)。因资金链断裂,广东臻越高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发证之日起至今未动工建设,也未办理延期动工手续。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经核实,该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确已失效,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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