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处级。下设办公室、财务科、合作发展科、企业指导科、人事科。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系统改革发展。
(二)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密切联结农民的组织基础。
(三)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在农资农技、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方面提供综合服务,健全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数字供销建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四)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五)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六)指导社有资产运营,发展社有企业,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本级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七)代表全市供销合作社参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省供销合作联社的各项活动。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合作联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信息、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统筹综合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公务接待、信访维稳、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本级财务管理和部门预决算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管理和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统计工作及经济运行分析。负责本级合作发展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市系统合作发展基金的管理和运行。指导全市系统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工作。负责对供销合作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合作发展科。负责拟订全市系统重大改革发展规划、统筹全市系统综合改革工作。负责行业发展政策协调,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指导本系统联合社、基层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的建设,推进全市系统联合合作。组织对成员社的业务考核,建立完善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负责全市系统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协调推进及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全市系统标准化建设,规范供销合作社标识的使用管理。根据授权做好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及其他商品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全市系统应急保供工作。开展政策法规培训,推进全市系统法治建设。
(四)企业指导科(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全市系统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级出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对出资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审核把关。负责本级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工作。负责数字供销工作。负责机关和社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市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管理本级社有资产,承担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五)人事科(监事会办公室)。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市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全市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及其理事会、监事会的有关组织人事工作。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拟订监事会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监事会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和社情民意等工作的组织和落实,指导全市系统监事会工作。依法对本单位及所属企业进行内部审计,指导全市系统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工作。
负 责 人:龙显顺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北路393号城市花园金城小区D栋二楼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
联系方式:邮政编码:5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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