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村”合作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方案》的文件精神,2024年以来,韶关市供销社积极推广“社村”合作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和基层社联农带农作用,加强供销社与村集体联结合作,采用“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不断探索供销社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新路径,推动“社村”合作县域全覆盖,助力村集体增收。
试点先行,争创佳绩
2024年,南雄市入选为全省12个“社村”合作试点县之一,积极探索创新合作模式,取得显著成效。南雄市供销社成立县域“社村”联合会,组建“社村”合作运营公司,形成了“社有龙头企业+村集体+基层供销社”合作架构,构建县域主导、连镇带村、协同联动、运行高效的“社村”合作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开展订单农业、保价收购、加工仓储、产销对接、品牌营销等活动。创新采用“EPC+O”(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建成高标准农田5500亩,推动农业土地的集中管理和高效利用。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由“社村”合作运营平台公司采取“163”模式管护运营,即以1个村集体为主体,通过“统一流转土地、统一作物品种、统一社会化服务、统一订单收购、统一品牌打造、统一收益分配”6个统一,确保丝苗米品质可控,实现“全程社会化服务、数字农田、社村合作”3个示范。省供销社下属的天润公司作为丝苗米品牌运营主体,承诺将销售利润的30%返还给村集体和小农户,向参与合作试点工作的6个村集体和农户发放94万元红利,切实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下一步,南雄市供销社将进一步拓展“社村”合作试点成效,总结成功经验,计划三年内建成10万亩供销高标准农田,形成可持续、高效益的“社村”合作模式。
以点带面,协同发展
南雄市“社村”合作试点的成功为韶关市其他县市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韶关市供销社以点带面,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其他7个县级供销社开展“社村”合作,围绕粮食、蔬菜、水果等优势特色农产品,探索适合当地发展的“社村”合作模式。在乳源桂头镇王龙围村,通过“社有企业+供销社(农服公司)+村集体”的合作架构,流转950亩高标准农田,以“订单农业+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社村合作,预计为村集体和农户增收38万元。曲江区供销社以1个村集体为主体、坚持“6个统一”全程社会化服务、承诺80元/亩村集体居间服务经费的“168”合作模式,形成“供销社农服企业+村集体+农户”的合作架构,计划在樟市镇光辉村流转零散田块及撂荒地1000亩,开展水稻种植示范建设,以此保障村集体获得保底收益和项目盈利50%的二次分红,预计为村集体增收8万元以上。乐昌、仁化、新丰、始兴、翁源供销社围绕高山蔬菜、贡柑、水稻等产业,与当地村集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推动建设示范基地、示范果园、供销农场项目,通过土地流转、保本分红、订单农业等方式,不断提高农作物种植水平和规模,带动产业发展和村集体增收。
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目前,各县市区供销社已开展合作项目9个,服务涵盖水稻、豇豆、甜玉米、贡柑等7类农产品,签约土地2500亩,实现了“社村”合作项目县域全覆盖。村集体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稳定土地收益的同时,村民还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与劳务服务获得收入,进一步带动村民就业和增收。未来,随着产业的发展壮大,村集体分享产业发展带来的红利会越来越多。
下一步,韶关市供销社将立足全市产业布局,聚焦各地特色农产品,整合供销系统资源,持续深化“社村”合作,不断完善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加强与金融机构、龙头企业等各方的合作,为合作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同时,加大对合作经济的宣传推广力度,总结成功经验,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案例,推动“社村”合作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更广泛的应用,奋力谱写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市供销社合作发展科 彭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