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奖补资金安排的通知 》(粤能电力函〔2024〕500号)等文件的精神,我市收到2023年度省以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资金526万元。为加快落实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我局立即组织了全市2023年度省级以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请补贴的韶关供电局、韶关市金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26个单位提供的第三方验收报告、接入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证明等材料进行了核查。经现场核实,该26家公司申报补贴的充电桩符合奖补要求,现将拟补贴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9月22日至9月29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函的方式向我们反映,并提供真实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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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