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就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韶关)运营维护服务机构进行采购公告,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参加供货竞争。
一、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韶关)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预算金额30万元/年。
三、服务期限:2年(24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2年的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不变。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的,合同不予续签。
四、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有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以报名截止期当日信用中国网、信用广东网、信用中国(广东韶关)网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五)中选后,应由本机构人员独立完成项目任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目标
保障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的持续、稳定、可靠安全地运行,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韶关)信用信息资源基础及系统功能应用,有效支撑各行政部门进行双公示数据归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的落地实施,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在经济活动、政府决策和行政管理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不断提升我市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及社会群众的守信自律,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二)项目服务内容
本项目将对韶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韶关网站提供为期两年的运行维护服务。运维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数据服务、内容运营,以及根据本地信用体系建设业务需求提供专业的信用咨询服务(详见附件2)。
六、申报材料递交及截止时间:请有意参加申报的供应商认真如实填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韶关)运营维护服务供应商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密封邮寄或现场送达至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封面需注明申报单位全称,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评审确定:我局将根据参加申报的供应商递交的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创新性、可操作性以及项目工作组的团队实力、工作经验等进行综合打分评审,按综合得分最高者择优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
邮 编:512023
电 话:0751-8891912
联系人:谢先生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园5栋402室
附件:1.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韶关)运营维护服务供应商项目申报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