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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下达2024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时间:2024-03-15 16:34:3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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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南雄市发改局、翁源县发改局、乳源瑶族自治县发改局: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4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发改重点函〔2024〕69号,附件3)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第一批)3650万元转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规定抓紧组织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府〔2023〕34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建〔2023〕1号,附件4)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抓紧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严禁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挤占、截留或挪用,专款专用,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并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加强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转发下达和项目监管

  本批计划中南雄市、翁源县、乳源瑶族自治县的项目,请南雄市、翁源县、乳源瑶族自治县发改局在收文后5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至项目单位,抄送本级财政部门,报我局备案。本批计划中的市本级项目,请市有关单位主动与市财政局衔接,切实做好有关预算资金用款申请工作。

  根据省发改委通知要求,省发改委将通过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对2024年前期费项目按季调度。请各有关单位分别在2024年4月、7月10月和2025年1月5日前通过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系统(http://gd.tzxm.gov.cn/xmk/login.jsp)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三、强化项目绩效运行监控

  省发改委对下达资金按使用绩效建立奖惩机制,资金向项目质量和成熟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的地区和单位倾斜;对资金支出进度低、使用不规范地区和单位,在后续年度前期工作经费安排中不再安排或相应核减安排额度;对支出进度严重滞后的资

  金将按照“调慢补快”原则采取收回资金、调整用途等方式,统筹用于其他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责任,督促各项目单位按照9月底前完成支出的目标科学制定前期工作计划和前期工作经费支出计划并按照执行,确保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  2024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表(第一批).xlsx

附件2  2024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第一批)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4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pdf



  (联系人及电话:陈宇宁,889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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