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 号)有关规定,近日,市节能技术中心对资源综合利用年处理8000吨钨钼渣技术改造项目和1万吨/年废活性炭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过程中,市节能技术中心工作人员重点检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主要用能设备能效、计量器具配置、能效指标、综合能源消费量、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等情况。会上,检查人员向项目单位提出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下一步,市节能技术中心将陆续对全市已建成投产的节能审查项目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要求。
图/文:市节能技术中心 钟育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