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财会函〔2026〕13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韶关市财政局
2026年7月20日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财会函〔2026〕13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韶关市财政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