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韶关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注重法治引领支撑,持续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法治引领带动,带头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全市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及时听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指导审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举措。持续开展年度述法工作,以法治视角检视财政工作,确保各项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二是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将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的第一议题重点学习,并通过“宪法宣传周”“财学”平台等,结合财政工作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二)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市财政局严格落实《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任务分工,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预算编制业务融入法治实践,在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循《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预算编制的合法性、规范性;注重科学编制预算,通过深入调研和分析,紧密结合韶关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财政收支状况,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在执行过程中,严格预算约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偏差,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通过法治手段保障预算管理的规范运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市委“363”工作安排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持。二是依法合规开源节流,锚定年初预算目标,压实部门责任,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在支出方面,坚持带头过“紧日子”,出台《关于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将“紧”的要求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同时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排列支出,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底线思维,民生优先,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三保”底线兜牢兜实。三是切实做好“百千万工程”资金要素保障工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狠抓收入组织、资金要素投入、健全配套政策等工作,精准、有力、有效支持“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加大专项债券资金统筹调配力度,重点支持“百千万工程”相关项目,争取并发行新增专项债券资金67.3亿元支持县域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项目建设,占总发行额度的76%。坚持“一竿子插到底”加强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落实省级财政对“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要求,设立资金专户,归集典型镇村培育、考核激励金等“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21.623亿元,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四是政府债务管理精准规范施策。2025年,市财政局扎实推进专项债券“自审自发”工作,加快债券发行使用。会同各县(市、区)财政及市直相关单位按照“急需、成熟、统筹、集中”的原则落实债券申报发行工作,同时优化额度分配机制,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资金使用效益好的项目倾斜,有效拉动投资,支持经济平稳运行。在债券发行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债券发行的合法合规。五是加强非税收入管控,稳步推进专案罚没财物依法处置。做好专案罚没财物处置、破产企业相关资金保障,以及涉案企业合规化评估等专项工作,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处置资金及时足额入库,切实提高处置效率,确保市委深化改革和涉案企业合规化等专项工作稳步前进,取得实效。六是稳步推进国企改革,优化国资布局。配合市公路部门制定完善市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划转方案,进一步推动机构和国企改革,规范国有企业债务管理,整合优化国企配备,稳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有效推动国有资本规范运行。
(三)增强法治思维,稳步提升法治工作能力水平
市财政局始终坚持高标准、全方位地推进执法、普法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运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服务保障财政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健全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充分利用“数字财政”系统对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开展跟踪监督,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实施动态监管,对不合规使用资金情况及时预警提示、纠错纠偏、督促整改,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选取部分重点资金列入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成效,规范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严格按制度要求开展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事项,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规范执法文书,切实维护财经纪律权威。严格履行法制审查职能,全年对新出台文件及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12份次,保证文件制定程序和形式的合法性;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对历年发文进行认真严密的清查和梳理,对标对表工作方案总结并完成市指导组2025年对我局公平竞争审查抽查等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按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清理过期废止文件。三是强化落实财会监督工作,扎实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印发《韶关市2025年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对会计、评估行业的行政监管职责,全年共对63户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了重点检查,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按时保质完成检查任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及抽查事项清单,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在市辖区内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检查达到了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服务市场秩序、促进代理记账机构服务规范、诚信自律,有效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四是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年初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如积极组织参加广东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吸引了全市会计行业人才广泛参与,并荣获赛事组织奖、团体优秀奖、个人三等奖等奖项,通过竞赛的形式,增强了大家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还积极组织参加“宪法宣传周”和财政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印制财经类普法宣传用品17000余份,向社区居民和广大群众普及财政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进一步扩大了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五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主动办理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依法规范高效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公开平台管理,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清理失效信息,保障公开信息有效性。全年政府门户网站市财政局部门频道发布政府信息222条,网站总访问量为25634次。落实依申请公开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全年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重视倾听民情民意,畅通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受理并办结韶关市12345网络问政工单121份。六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稳妥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有理有据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尊重司法权威,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全年出庭率达到100%。认真组织答复答辩,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保持零败诉。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尽管韶关市财政局在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干部的法治思维还需进一步强化,在将法治理念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方面还有待提高。二是在财政执法过程中,个别环节的执法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和归档还需更加严谨。三是财政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增强,对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研究不够深入,普法形式和内容还需进一步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规范财政执法行为
进一步完善财政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标准和流程,加强对执法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强化执法文书的制作和归档工作,确保执法文书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财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
(二)深化法治与业务融合
进一步推动各科室将法治要求融入财政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在预算管理、资金监管、政策制定等方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加强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法治与业务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财政政策的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确保财政政策的合法合规和有效实施,以法治引领和保障财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干部法治能力建设
持续开展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案例教学、模拟执法等形式,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建立健全干部法治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激励干部自觉提升法治能力。
(四)创新财政普法宣传方式
深入研究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分类制定普法方案,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通过短视频、动漫、互动游戏等方式,增强普法宣传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开展联合普法活动,形成普法合力,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韶关市财政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韶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法治保障。
韶关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