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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
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
资金(二次分配)的通知

时间:2025-03-21 15:24:3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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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中医院、粤北第二人民医院: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331号)及市卫生健康局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2025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此项资金收入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5年“21017中医药事务”相关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级补助资金,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2),科学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在收到补助资金的60日内报市财政局备案。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5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二次分配)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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