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财政局 > 财政动态

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处理通知

时间:2024-06-20 16:05:2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韶关第二分公司: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我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3〕1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政府采购项目开展实际情况,市财政局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你公司为检查对象,并对你公司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已基本结束。现将检查的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

  本次专项检查调取了你公司5个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4个,公开招标项目1个),涉及金额1191.52万元。在专项检查发过程中发现,《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韶关市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总体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存在逾期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问题(详见附件)。

  二、处理结果

  上述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公司限期整改,并于2024年6月28日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附:“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底稿

  韶关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