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财政局 > 财政动态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
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5-01-10 15:08:3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331号),现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此项资金收入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5年“21017中医药事务”相关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级补助资金,尽快将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分配拨付。

  二、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2),科学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在收到补助资金的60日内报市财政局备案。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1

提前下达2025年省财政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合计

国家中医

优势专科建设

中医药科研

项目

中医药人才

培养培训

合计

54.5

35

4.5

15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54.5

35

4.5

15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