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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
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时间:2024-12-20 09:31:3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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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职业卫生与健康教育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第四批)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234号)和市卫生健康局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第四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收入请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科目。

  二、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并使用好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四、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项目代码“10000015Z155080000004”,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或收回等环节保持不变。各地财政在分配该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发文件,在数字财政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直达资金标识的指标,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第四批)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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